关于调整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
为全面推进学院学风建设,确保学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现调整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成员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:
一、学风建设领导小组
组长:潘山(党委副书记、院长)
副组长:李茂旺(党委副书记)
谢向莹(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)
彭全(党委委员、副院长)
曾晖(党委委员、副院长)
秦昊(党委委员、副院长)
成员:赖菁菁(党委委员、党委统战部部长)
林永辉(党政办公室副主任)
孙 毅(党委委员、宣传部部长)
曹春宜(党委委员、组织部部长、党校副校长)
敖卫东(纪委办公室副书记、主任)
董洁(审计处处长)
付正根(学生工作处处长)
涂 斌(团委书记)
何志昌(教务科研处处长)
袁亦龙(教务科研副处长)
甘晓晖(工会主席)
周琼(计划财务处处长)
游永平(后勤保障处副处长)
黎媛(图书档案管理中心副主任)
钟宇虹(信息中心副主任)
戴宝富(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部长)
郭永飞(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)
丁宇宁(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)
周维(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主任)
阮和平(公共课教学部部长)
江敏(现代服务学院副院长)
郭鹏(现代服务学院副院长)
吴钰琳(智能工程学院院长)
罗华(智能工程学院副院长)
简金平(智能工程学院副院长)
郭斌(商务管理学院院长)
陈利华(商务管理学院副院长)
江小美(商务管理学院副院长)
黄贤振(制造工程学院副院长)
杜富力(制造工程学院副院长)
黄锦文(电气工程学院院长)
黄辉(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)
黄志兵(冶金工程学院院长)
赖泓州(冶金工程学院副院长)
卢新春(冶金工程学院副院长)
下设教风建设组、学风建设组和社团建设组。
(一)教风建设组
组长:何志昌 戴宝富
成员:肖水根 袁亦龙 范卫伶 姚成冠 郭昊 聂丹 刘昆山
(二)学风建设组
组长:付正根
成员:丁军锋 刘 伟 温伟卫 冯丽玲 徐永梅
(三)社团建设组
组长:涂 斌
成员:胡启煜 马文茜 李玲 李茜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(一)学风建设领导小组
全面领导和组织学院学风建设,定期研究分析学风建设现状,提出改进方案,对教风建设组、学风建设组和社团建设组的工作进行指导、督促和检查。
(二)教风建设组
完善教风建设的各项制度,修订教学督导考核标准,形成长效机制;具体落实教风建设各项工作部署,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,规范教学管理;建立检查机制与奖惩机制,落实各项听课制度,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控与评价;督促和激励教师提升教学能力与综合素质,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气。
(三)学风建设组
建立健全各项学生管理制度,加强对辅导员、班主任以及各班级的量化考核。坚持领导听课制度,辅导员、班主任联系家长、任课教师和深入宿舍等制度。强化对学生上课、文明、卫生、归寝纪律、安全等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,及时对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学习态度不端正、目的不明确的学生进行教育。开展主题班会、诚信考试、校友讲座、学风文化建设等系列活动,浓郁学习氛围。
(四)社团建设组
完善社团管理制度,保障社团活动有效开展。进一步加强专业社团建设,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,提高专业社团的数量和质量。遴选优秀专业教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,组织内容充实、形式多样、积极向上的社团活动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,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。